首頁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通知

     2023/2/24 10:08:16    

各教學院(部):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質量監控,促進教師教學水平和質量提升,根據《湖南應用技術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與處理辦法(試行)》(湖應院發〔2021〕173號)文件要求,將于近期開展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擔任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教學任務的全體教師(包括兼職教師、外聘教師)。

二、評價項目及時間安排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由“學生評教”(已完成)、“教學督導專家評價”、“同行評價”三部分組成,具體安排如下:

1.同行評價

同行評價(含學院領導)由教學院(部)根據本院實際,自行制定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以教研室為單位組織對本單位任課教師教學水平和質量進行評價,院級督導全程參與指導和過程監督,同行評價于2023年3月3日之前完成。

2.教學督導專家評價

教學督導專家評價由教學督導專家對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所有任課教師的教案、教學手冊、聽課記錄本、作業等教學文檔進行評價。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將于3月6日―3月14日組織教學督導專家到各教學院(部)進行現場測評(評價指標見附件1)。

三、評價結果計算

1.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采取學生評教、同行評價、教學督導專家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開展,綜合評價成績構成比例分別為50%、20%、30%,學生評教成績將以期中和期末兩次評教成績的平均分作為其學生評教最終得分。

2.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不得超過本單位任課教師總數20%。

3.各教學院(部)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排名前20%的教師名單將在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發文通報。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學院(部)須以教研室為單位填好教師教學質量測評成績匯總表中參評教師基本信息,并于3月2日下班前提交,提交之前務必認真檢查核對,確保信息零遺漏、零誤差(教學質量測評成績匯總表見附件2)。

2.各教學院(部)應全力支持和配合督導專家現場測評,須在督導專家測評前一天將上學期任課教師的教案、教學手冊、聽課記錄本、作業、教學大綱等教學文檔收齊備查(各單位檢查時間見附件3)。

3.各教學院(部)要進一步完善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嚴格按指標體系對每位任課教師進行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價,評價結果應有一定區分度,評價結果為優秀(≥90分)的教師比例不超過本單位任課教師總數的20%,并在學院公示。

4.各教學院(部)于3月3日下班之前將同行評價結果交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辦公室(同行評價成績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文檔一份簽字蓋章,電子文檔發至郵箱2269924177@qq.com)。

5.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聯系,聯系人:劉婷婷。


 

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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